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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權利及義務簡介
天文學會為香港樹仁⼤學學⽣事務處轄下其中⼀個學⽣團體,受學⽣事務委員會監督。香港樹仁大學天文學會,簡稱「樹仁天文」,成立目的是為同學籌備天文學科相關的學術及康樂活動, 同時積極透過與其他院校的積極聯繫,鼓勵本校與其他院校的同學聯誼。 會員資格 凡就讀於香港樹仁⼤學之全日制學⽣,繳交會費後即可成為本會會員。 會員權利 於會員大會享有發言、選舉、被選、創制、複決及罷免權; 於全民投票中享有投票權; 參加本會各項活動及享用一切福利設施; 任何會員若未能全數繳交會費,其應享有之一切會員權利即凍結,直至繳交全數會費為止; 已繳交之會費,除退學之會員外,一律不獲發還,包括空莊期在內。 義務 遵守本會會章及附則; 出席會員大會; 在全民投票中投票; 遵守會員大會及全民投票之一切通過之議案; 擔任當選職位之工作 舉辦活動原則 本團體舉辦活動,均會遵從以下原則,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會員私隱 1.1 同學因參加活動⽽提供的個⼈資料,團體負責⼈會妥善保存,並只會恰當地⽤於有關活動。 1.2 團體不會把同學之個⼈資料,以任何形式轉移予任何⼈⼠或機構(向樹仁⼤學提供資料作教育紀錄除外)。 2 活動內容 2.1 本會舉辦之任何活動均會以安全為⾸要原則,本會會對活動的安全性及可⾏性作出評估及確保所有參加者安全。 2.2 活動不可帶有暴⼒、⾊情、粗⾔穢語、歧視、性騷擾、⼈⾝攻擊或不雅的成分。 2.3 本會嚴禁在舉⾏活動期間飲⽤酒精飲品,若因活動性質⽽需要飲⽤酒精飲品(如餐桌禮儀⼯作坊),本會不接受未滿⼗⼋歲之同學參與該活動。 3 參加者指引 3.1 會員有權選擇參與任何活動,本會不會迫使同學參與任何活動。 3.2 會員參加活動前,應先衡量⾃⼰健康狀況,以確保⾃⼰適宜參與該活動。如果因健康⽋佳⽽引致於參加活動時受傷或未能參與部份項⽬,⼀切責任皆由參加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