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格為同學申請成為本會會員之用,請同學詳細閱讀「會員權利及義務簡介」,同學填妥表格後,本會幹事會聯絡同學完成入會手續。
付款指引
你可以選擇: 1. 在“上傳付款記錄”頁通過FPS或銀行過數,繳付入會申請及迎新營活動費用。 2. 於7月16-17日或8月5-6日期間親身前往團體攤位繳付現金或即時轉帳。 請參閱“上傳付款記錄”頁的付款指南了解更多詳情。
會員權利及義務簡介
輔導及心理學系系會為香港樹仁⼤學學⽣事務處轄下其中⼀個學⽣團體,受學⽣事務委員會監督。 會員資格 1. 凡現就讀於香港樹仁大學輔導及心理學系的同學可申請成為會員。 2. 凡會員因畢業而離校者或因其他理由而中途退學者,其會員資格即自動取消,惟其會費將不獲發還。 權利 所有會員均有其權利,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會員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被選權; 2. 會員在會員大會中有動議權及表決權; 3. 會員皆可參加本會所舉辦之活動及享受本會之一切福利; 4. 會員均有權列席幹事會常務會議及享有發言權,但沒有表決權,並須會議舉行前個三日(上課日)書面知會主席。 義務 所有會員對本會均有義務,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遵守本會會章; 2. 服從會員大會及幹事會各項決議; 3. 出席所有會員大會(包括周年會員大會及特別會員大會); 4. 依時繳交會費; 5. 支持及推動本會之活動。 舉辦活動原則 本團體舉辦活動,均會遵從以下原則,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1 會員私隱 1.1 同學因參加活動⽽提供的個⼈資料,團體負責⼈會妥善保存,並只會恰當地⽤於有關活動。 1.2 團體不會把同學之個⼈資料,以任何形式轉移予任何⼈⼠或機構(向樹仁⼤學提供資料作教育紀錄除外)。 2 活動內容 2.1 本會舉辦之任何活動均會以安全為⾸要原則,本會會對活動的安全性及可⾏性作出評估及確保所有參加者安全。 2.2 活動不可帶有暴⼒、⾊情、粗⾔穢語、歧視、性騷擾、⼈⾝攻擊或不雅的成分。 2.3 本會嚴禁在舉⾏活動期間飲⽤酒精飲品,若因活動性質⽽需要飲⽤酒精飲品(如餐桌禮儀⼯作坊),本會不接受未滿⼗⼋歲之同學參與該活動。 3 參加者指引 3.1 會員有權選擇參與任何活動,本會不會迫使同學參與任何活動。 3.2 會員參加活動前,應先衡量⾃⼰健康狀況,以確保⾃⼰適宜參與該活動。如果因健康⽋佳⽽引致於參加活動時受傷或未能參與部份項⽬,⼀切責任皆由參加者⾃⾏負責。